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获悉,6月10日,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徽新建控股”)收到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建罚字〔2025〕第 21号。
内容显示,安徽新建控股的违法事实为: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2024.9.2”生产安全事故中,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行为。
对此,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对其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暂扣证照名称及编号为(皖)JZ安许证字〔2004〕000218。
关于上文所涉事故的相关情况,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年10月8日发布的事故通报显示,2024年9月2日 11时12分,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康巴什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项目,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
据安徽新建控股官网介绍,其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公路施工工程、环保工程等,公司始终坚持自营施工,承建了大批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公司年均产值超50亿元,连续多年进入“安徽省民营企业百强”榜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1151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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