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有网友向浪潮新闻反映,广州交警在当天凌晨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女子,其自称是人大代表并试图抗拒执法。
据报道,该网友介绍称,6月18日晚上11时许经过天河区车陂路,遇到交警正在设卡查酒驾。该女子远远看到交警,就把车子停到路边打电话找代驾。等代驾到场时,交警已发现异常,女子想下车离开,然后被交警控制,期间女子一直在反抗。 相关视频显示,当事女子被多名交管人员围在警车旁,女子突然大喊道:“人大代表可以喝酒!”一名交管人员接话:“可以喝酒,不可以(酒后)开车!”但该女子仍然坚持说“可以”。
自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早已成为社会基本常识。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清楚,手中的方向盘不仅掌控着自己的命运,更关乎他人的生命安全。酒驾如果达到醉驾标准(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则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可处拘役并处罚金。据该网友介绍,该女子最后吹出来的酒精含量是220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若此说法属实,按照各地司法实践,酒精含量如此之高,理应判处实刑而非缓刑。
该女子若确为人大代表,看到交警设卡查酒驾,第一反应不是积极配合,而是试图掩盖并企图逃跑,在被抓后还妄图以人大代表身份寻求庇护,并高喊“人大代表可以喝酒”,这不仅违背法律,更亵渎了人民赋予的职责。人大代表可以喝酒吗?一般情况下,当然可以。但是,身为人大代表,绝不是什么酒都能喝的。
在工作日夜晚喝酒,该女子参加的是什么酒局,我们暂且不得而知。如果是违规酒甚至腐败酒,理当严查。这个意义上,该女子自称人大代表并高喊“人大代表可以喝酒”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人大代表不是什么酒都能喝,至于酒后开车更是不可以。该女子在执法现场如此做派,是酒后失态,更是特权思想作祟。
法律的确赋予了人大代表非经许可不受逮捕等权利,但这种豁免是为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扰,而不是让他们在违法犯罪时作为逃避法律追究的护身符。接受酒驾检查,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人大代表自然也不能例外。她如果真是人大代表,更应带头守法而不是口称特权。相反,仗着代表身份抗拒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更应严格处罚。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就是一视同仁。“人大代表可以喝酒”般醉人醉语,暴露出根深蒂固的特权意识。从“我爸是李刚”到“人大代表可以喝酒”,类似叫嚣一次次挑战公众底线,法治社会的进步则正是靠严格执法推动。酒驾就是酒驾,任何身份都不是免责金牌,谁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应当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倘若一个连自身行为都无法约束,公然违反交通法规,甚至企图以特权身份逃避法律制裁的人,又怎能指望她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发声呢?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公布调查结果,如果该女子实乃冒充人大代表,应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如果真是人大代表,则更要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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